日本留学:大学法学教育的基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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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大学法学教育的基本结构、内容和方式

 1.学部法学院

 日本的学部类似于我国大学内的学院或者系,主要从事本科教学。目前,日本有100个以上的法学部(系)或者法律学科,每年大约有45,000法学学士学成毕业。整体而言,日本法学本科教育与我国国内的大学本科教育有很大的相同之处,学制也是4年,不同的专业方向也有各自的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

 以早稻田大学法学部为例,学生的毕业学分应当达到124学分,其中法律科目为60学分、共通选择科目26学分、外语科目为20学分、一般教育科目14学分、入学教育科目4学分。这种课程结构有助于扩大学生的选择范围和可能,兼顾了法学专业学习要求和学生自我塑造的需求,同时学生更可能通过早稻田大学与海外有关协作大学的留学生交流计划,到海外留学拓展自己的学术视野和能力。由于法学教育必须具备国际视野和人格,因此早稻田大学为学生提供了学习第三外语的可能性,学生可以选择的外语种类包括:英语、德语、法语、中国语、西班牙语、俄语和朝鲜语等。在教学方法上,也注意采用小规模少人数的专题讨论、论文辅导、研讨会等教学形式,发现和解决学生在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充实教学内容。

在法律科目课程设置方面,60学分分为三类:

 法律必修科目(24学分)包括:宪法I?II(4学分)、民法I?II(8学分)、刑法I(4学分)、商法I(4学分)、民事诉讼法I和刑事诉讼法4学分;

 法律基础科目(4学分)包括:法律基础理论、外国法总论和法制史;

 法律选择科目(32学分)包括:国际科目、行政(公共政策)科目、刑事科目、民事科目、商事科目、社会科目、法学实习科目等。

 围绕着上述法律专门课程体系,早稻田大学法学部内设置了以下专业方向,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对未来的预期选择自己想要学习的方向和主要专业课程:

 主要专业课程

 民事司法

 基干课程:民法I(总论?物权法)、民法II(债权总论?契约法)、民法II(契约各论、不当得利、不法行为)、民法IV(担保法)、民事诉讼法等

 发展课程:家族法、不动产登记法、商法、票据法、民事执行保全法、破产法、环境法、信托法、消费者法、土地法、国际民事诉讼法、金融论等

 刑事司法

 刑法总论、刑法各论、经济刑法、刑事诉讼法、刑事政策、犯罪学等

 国际法

 国际法、国际关系论、国际私法、国际贸易法、国际经济法、国际机构法、国际劳动法、EU法、地域研究

 公共政策

 行政法、行政学、法政策论、宪法I(总论)、宪法II(人权)、比较宪法、法理学、行政争诉法、地方自治法、经济行政法、环境法、社会保障法、情报法、教育法、反垄断法、租税法总论、国际税法

 企业?金融

 基干课程:商法(总则?商行为法)、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金融商品交易法、反垄断法、知识产权法等

 发展课程:经济行政法、税法、国际税法、破产法、信托法、民事执行保全法、破产法、信托法、消费者法、经济刑法、国际贸易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法、劳动保护法、雇用差别法、国际劳动法等。

 市民?社会法

 法哲学、法律思想史、法社会学、罗马法史、比较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环境法、消费者法、农业法、土地法、比较宪法、外国文化研究等

 总之,无论学生将来朝哪个方向发展,都以其切实需要出发,充分考虑他们需要具备的各种专业能力和素质,因材施教、精心培养。

 2.大学院研究生院

 日本的大学院,就是我国高校内的研究生院或者研究生部,主要培养从事法学研究教学的专门人才,包括两个阶段修士(硕士)和博士两个阶段;但一般采用?硕博连读?的方式,因此也称为博士前期和博士后期;通过前期课程及修士论文的答辩以后,可以获得修士学位;如果继续研读,则可以获得博士学位。但是一般来讲,日本的法学博士学位比较难以获得,这与日本的法学教育传统和博士考核答辩要求很高有很大的关系。

 在大学院的培养过程中,主要是采用导师制,学生通过导师的专题讲座、课堂研讨[seminar]、学期论文、协助老师科研等活动,培养建立其科研技能和研究水平。研究生的教学内容和授课方式相对而言也比较自由,无论是导师还是学生都有很大的选择余地;例如,学生会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和目标,甚至成为课堂教学活动的主角,老师则通过提问和必要的提示,鼓励并协助学生完成相应问题的研究;老师的授课,也主要采用启发式的教学方法,并不拘泥于所谓标准答案的获得,更多地是帮助学生建立起规范、严谨的学术思维和表达方式,锻炼学生的独立科研能力。

 各个大学的法学研究生院的课程设置和方向也有各自的特点和差异,除专业科目以外,还设有很多公共科目。学生除了选修所属专业的科目以外、还可选修公共科目或者选择本学院的选修课程。在这种富有弹性的全课程教学计划的前提下,学生就可以进行跨学科具有独创性的研究。此外,学校也得到了律师界和企业法律顾问等相关专门人士的大力协助与合作,由众多在一线工作的专家登台讲解富有实战魅力的实务课程。

 中央大学大学院法学研究科主要包括了:公法、民法、刑法以及国际企业关系法等四个法律相关专业和五个政治学专业构成。各个专业均设有硕士课程和博士课程,硕士课程和博士课程毕业时,公法、民法、刑法、国际企业关系法等专业毕业生可分别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政治学专业毕业生则可分别获得政治学硕士学位和政治学博士学位。

 3.法科大学院

 战后,随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和精英型法律家阶层的形成,日本高等法学教育逐渐演变成为一种普及型教育,高等法学教育日渐与法律职业脱节。为此,日本以美国的Law school为模本,建立法科大学院制度。根据2005年7月21日日本学术会议发布的《法科大学院の创设と法学教育?研究の将来像》的报告显示目前,截至2005年4月全日本有74所法科大学院,学员总数已经达到5825人。

 法科大学院就是在各个水平较高的大学院法学研究科的基础上,建立起专门培养?法曹?实务人员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法科大学院的学制一般为3年,例外时为2年;属于研究生教育阶段。法科大学院以培养应用型实务法律人才为主,因此其课程科目的设置也体现出应用型的特点:

 第一,教学方式主要采取少数人教育,即每一个科目听课的人数不能过多,规模不超过50人;

 第二,授课的方式多样,有讲义、演习、调查、报告以及个别辅导等方式;

 第三,开设科目集群化。A、B、C三个学科群为核心课程群,并且兼顾D、E、F、G等学科课程。其中,A学科群的课程是所有法科大学院学生应该掌握的最低限度的法律知识;C学科群的学科划分更加细化,以事例研究、判例研究为对中心,从实践的角度开设的课程;例如,开设民事法课程(将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课程作为一个科目进行讲授),刑事法课程(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并进行理论与实践的整合。

 所有的法科大学院都开设A、B、C核心课程和G科目群。各个学校可以根据各自的特色来设置D、E、F学科群。法科大学院的入学者原则上要求大学本科毕业,非法律和法律专业都可以报考;为了保障考试的公平性,对法律专业和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原则上采取统一入学考试制度。

 对法科大学院毕业生,法科大学院法科大学院的毕业学生将被授予专门职的?法务博士?学位,并可获得新司法考试的资格。需要注意的是 目前外国留学还不能直接申请日本法科大学院的研究生,但是可以申请法学研究科的研究生。

日本战国时期的自治城市用什么法律?

美浓部达吉(みのべ たつきち,1873年5月7日—1948年5月23日)日本宪法学、行政法学家。兵库县高砂市人 ,1897年东京帝国大学毕业,在内务省工作。1900年就任东京帝国大学比较法制史助教。1902年升格为教授。1911年受文部省委托编写《宪法讲话》,翌年出版。提出“天皇机关说”,主张天皇仅作为国家最高机关而行使统治权,而主权应属国民全体。就此观点与主张“天皇主权说”的东京帝国大学教授上杉慎吉展开论争(美浓部·上杉论争)。1948年被授予勋一等旭日大绶章。著有《日本国法学》、《日本行政法》和《行政法撮要》等。

日本史学的近代

你说的并不是日本的战国时期而是幕府时期,日本自公元646年孝德天皇大化改革以后宣布所有土地政府公有然后再统一分给所有岛国国民按照每户多少人口按照人口比例分给每户若干不等且公平的土地而且是均分这相当于中国三国时曹操在北方实行的均田制一样,这种分分是公平的公正的。均分以后规定所有土地不得买卖……这种公平的乐业生活一直延续了几百年直到公元1136年日本进入幕府时期天下大乱诸侯各占一方连年征战互相杀伐。在各个大名(即诸侯)的占领区域我表现尤为突出的是土地兼并严重百姓赋税繁苛,日不聊生,困苦不堪……这是被占领区的城市与被占领前的城市的差别。然而经过了七百余年的历史洗礼幕府社会走到了尽头。历史不断演变世界发生翻天覆地的革新,一些西方列强打开了古老而神秘的东方大门,改变了原有的东方国际格局。美英俄等列强们在岛国大量套购黄金白银开辟通商口岸否则立即开战。日本此前也是一个闭关锁国的国家,由于美英俄等国的“大肆入侵”国内必然产生新旧观念,为了解救国家民族危亡不让列强“大肆掠夺”岛国的经济命脉。新观念者们与旧观念者展开了一场殊死搏斗并逐渐发展成为一支倒幕武装经过十几年的斗争倒幕武装最终与幕府军于1868年9月在伏见、鸟羽展开最后一场最大的决战最后以倒幕的胜利告终。这场战争为倒幕也为整个日本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次年明治天皇重获政权史称“大政奉还”并迁都东京开始走上罪恶的对外殖民阔张道路……

日本近代史学是吸取欧美史学思想、改造传统史学的产物。明治维新时期,在引进欧美资本主义文明的同时,也大力引进欧美资产阶级史学。日本近代第一个史学派别文明史学,就是在英法文明史学派的影响下产生的,其代表著作有福泽谕吉的《文明论之概略》(1875)和田口卯吉的《日本开化小史》(1877~1882)。文明史学批判封建主义,主张开发民智,鼓吹物质文明,力图探索历史发展的规律,带有启蒙性质。它源于民间,流行于19世纪70~80年代,与自由民权运动相呼应。与此同时,一些学者试图把文明史学和社会学相结合,以提高为实证的科学,三宅米吉的《日本史学提要》(1886)为其代表作。太政官修史局修史馆也于1882年开始编纂《大日本编年史》。该书是继《大日本史》之后的官撰正史,采用汉文体,标榜客观主义,排斥儒家的大义名分史观。明治政府于1887年聘请德国历史学家L.利斯到东京大学(当时称帝国大学)任教,引进德国史学派的实证主义。同时派留学生到欧洲学习西方史学,并使之与传统史学相结合,以大学为中心,建立了半官方的学院派实证史学。于是以东京大学史料编纂所为中心,广泛搜集史料,考订真伪,编辑出版《大日本史料》(1901~1979年已出版288册)和《大日本古文书》(1901~1979年已出版162册)等巨著,成为日本资产阶级史学的主流。实证史学以史料考证为治史的唯一目的和全部内容,在它形成时的19世纪90年代,有民间史学与之相对抗。民间史学继承和发展文明史学的传统,认为考证史料、弄清史实还不能说是历史学,历史学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事实探求原理。其代表人物竹越与三郎的《新日本史》(1891),是第一部从经济原因论述明治维新的著作。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日本垄断资本主义确立,社会矛盾激化,民主运动高涨。在此背景下,从欧美留学回国的新进学者不满足于埋头考证纤芥小事的实证史学,争相开辟新的研究领域,创立新的史学派别。主要派别有:①文化史学。把视野扩大到社会、文化领域,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人类精神、思想发展的结果,应从精神、思想的发展中探求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文化史学有各种分派:津田左右吉严密批判把日本建国神话当作历史事实的传统观念,其《神代史新研究》(1913)、《神代史的研究》(1924)和《古事记及日本书纪的研究》(1924)等著作为日本古代史研究奠定科学基础;西田直二郎以文化价值作为历史评价的标准,强调文化特殊性,著有《日本文化史序说》(1932);西村真次的《日本文化史概说》(1933),首创用文化人类学的方法研究历史。②社会经济史学。以经济现象为研究对象,试图运用经济学的观点,以经济为中心和基础,阐明历史的发展,并且承认阶级的存在和阶级之间的斗争。代表著作有内田银藏的《经济史总论》(1912)、本庄荣治郎的《日本社会经济史》(1928)。③柳田国男创立民俗学,致力于传说、谚语、民谣、和歌、禁忌等民俗现象的研究,尝试从民众日常生活现象中发现历史的本质。此外,原胜郎、中田薰、三浦周行、西冈虎之助等开拓了法制史、庄园史等新领域;坪井久马三,大类伸、今井登志喜等在史学理论的探讨上有所建树。

20世纪20年代后半期,适应日本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需要,出现了运用唯物史观研究日本资本主义的著作。接着“讲座派”和“劳农派”展开了关于日本资本主义的论战。“讲座派”以野吕荣太郎、羽仁五郎、服部之总、山田盛太郎等为代表,1932~1933年出版《日本资本主义发达史讲座》,因而得名。“劳农派”以《劳农》杂志为阵地,主要成员有山川均、猪俣津南雄、土屋乔雄、向坂逸郎等。这次论战把过去以统治者为中心、掺杂着各种唯心史观的历史学置于唯物史观的科学基础上,初步形成马克思主义史学体系。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侵略中国的战争后,马克思主义史学被法西斯军国主义势力所扼杀,稍具进步倾向的史学派别悉遭镇压,只有以平泉澄为代表的天皇史观与法西斯军国主义势力沆瀣一气,独霸史坛,狂热鼓吹“万世一系”的国体观念和“日本至上”的种族优越论。为天皇制法西斯专政和侵略战争制造舆论。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战后初期,宣扬皇国史观、鼓吹侵略的反动史学销声匿迹;学院派实证史学也退居书斋潜心研究,消极对抗马克思主义史学;而战前受压制的以“讲座派”为核心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和以大冢久雄、丸山真男为代表的近代主义史学,与民主运动紧密配合,成为主导史学界的两大潮流。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羽仁五郎、井上清、石母田正等站在人民的立场上,批判天皇制和皇国史观,揭露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罪行,并用马克思主义方法研究日本历史,恢复被歪曲的日本历史的本来面目,为肃清旧史学,建立科学的历史学,作出了贡献。研究欧洲经济史的大冢久雄和研究日本思想史的丸山真男,受M.韦伯的社会学影响,以西欧为模式,剖析日本社会,揭露其病态,对史学界也产生很大影响。

20世纪50年代后半期起,日本经济高速发展和社会生活现代化,引起意识形态的巨大变化,历史学也受到深刻影响。1955年围绕远山茂树的《昭和史》展开的争论,暴露“讲座派”马克思主义史学有以西欧为模式、机械的经济决定论和阶级斗争概念化等缺陷。60年代后,新的一代研究者冲破“讲座派”马克思主义史学的既成框框,提出新理论新方法:亚细亚生产方式论根据马克思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论断重新研究日本历史;东亚史学把日本历史放在整个东亚历史中去考察,研究外因转化为内因从而影响日本历史的发展;人民斗争史学研究包括各阶级、各阶层在内的人民斗争;以代替阶级斗争史的研究;民众思想史学摆脱只研究代表思想家的传统方法,强调民众及其思想意识中所包含的近代化因素。马克思主义史学失去统一的指导思想,在史学界的主导地位业已丧失。另一方面,适应日本垄断资本的恢复和发展,形形色色资产阶级的、非马克思主义的史学观点和学说应运而生。50年代有宣称马克思主义已经过时的大众社会论和用生态学的理论模式解释人类历史的生态史观,60年代有鼓吹仿效欧美的近代化论,70年代有在历史研究中运用统计分析的数量经济史和主张研究静态的日常生活与群众心理的社会史,这些新观点新学说或者是受欧美史学思想的影响,或者就是欧美新思潮的直接移植。此外,由于群众生活水平和文化水平提高,普通人也关心和研究历史,并且形成自己的历史观,从而打破专家、学者对历史学的垄断。总之,日本历史学,包括马克思主义史学和非马克思主义史学,正处在一个新旧交替的大转折时期,其基本趋势是由研究普遍性转到研究特殊性,由以西欧为模式类比日本历史转到打破西欧中心论,进而探索日本民族自己的历史传统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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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zhoutv 2025年07月23日

    我是大洲号的签约作者“dazhoutv”

  • dazhoutv
    dazhoutv 2025年07月23日

    本文概览:网上有关“日本留学:大学法学教育的基本结构”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日本留学:大学法学教育的基本结构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

  • dazhoutv
    用户072310 2025年07月23日

    文章不错《日本留学:大学法学教育的基本结构》内容很有帮助